公元前345年杠杆炒股,是商鞅担任秦国大良造的第七年,也是他在秦国推行第2次变革的第4年。
井田制被废除,荒地得到极大开发,赋税平衡,全秦度量统一,一片欣欣向荣。
然而,秦孝公的哥哥、秦国长公子嬴虔在这一年却非常难过,他被割去了鼻子,受到了极大的生理和心理侮辱,从此再也不能以真面目示人。
那么,他到底犯了什么罪,才受如此“伤害性不大,侮辱性却极强”的刑罚?
01
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记述:行之四年,公子虔复犯约,劓[yì]之。
嬴虔到底犯了什么罪,这里并没有细说,只是提到他被割去了鼻子。只不过,通过“劓刑”,可以推测出他大概犯了什么罪。
劓刑到底产生于什么年代,无可深究,但可以说的是,它的历史极为悠久,可以追溯到上古时代。
《易经》中说:遇到与自己有矛盾的人陷于危难,主动伸手援助,就算是受到剃发和劓刑之人,也能获得对方的原谅。
夏商时期,劓刑已被普遍使用,商代的盘庚曾下诏说:对那些桀骜不驯、不仁不义、坏事做尽之人,我乃劓殄灭之。
据说,有上千人受刑。
周代,劓刑被进一步运用,成为“五刑”之一,与宫刑、割耳、黥面、刖足和死刑并列。
据规定,凡是违抗国君命令、破坏礼乐制度、打架斗殴、破坏治安、好淫偷盗、伤人身体等,都要受劓刑。
春秋战国时期,《左传·昭公十三年》记述,楚国大动乱,楚“公子比”任新王后下令,“先归复所,后者劓”,就是要求外逃的将领和大臣早点回归,回来晚的要处以劓刑。
从这里可以看出,楚国决定实施劓刑时,适用的对象仍是周代的规定,即“违抗君主命令”。
在秦国,其实他们也和楚国一样,基本遵循周代的这一刑罚范畴,如《秦简·法律答问》里规定,百姓“盗过六百六十钱,黥劓以为城旦”,对士兵的要求则是,“不能死之,千人环,赌谏黥劓于城下”。
嬴虔是秦献公的长子、秦孝公的哥哥,地位尊贵,自然不会好淫偷盗、破坏治安和打架斗殴,因为,根本就轮不到他去做的这些事,而他也不屑于做这些卑劣之事。
因而,嬴虔当时犯的,极有可能是与“违抗国君命令”相关的新法。
这样的推测,除了以上的排除法之外,有两大理由作为支撑。
第一,赢虔和秦孝公嬴渠梁血浓于水,如果嬴渠梁想要保住哥哥赢虔,就算商鞅再怎么恳求,赢虔也不可能被割去鼻子的,因为始终都是嬴渠梁说了算,这里唯一的解释是,嬴渠梁同意和支持割去赢虔的鼻子。
那么,嬴渠梁为什么要这么做呢?这就推出了第2个理由。
表面上看,赢虔在太子犯法时期,就受到了处罚,这一次,算是第2次了,属于“明知故犯”,而商鞅对他处以劓刑,是为了维护新法尊严和让新法进一步被执行下去。
可除了这一层次之外,还有另一个层次,那就是赢虔受刑后所带来的政治影响。
这里面,恐怕只有秦孝公才是最大的政治受益者。
02
就秦国的国君宝位而言,赢虔,才是嬴渠梁最大且最强有力的竞争者。
赢虔除了身份特殊外,曾执掌过国家的部队,被封为上将军,还深得甘龙、杜挚等旧贵族的支持,据电视剧《大秦帝国》的演绎,甘龙曾极力推荐赢虔来担任国君。
这些事,嬴渠梁不可能不知道,因而上位之后,为了巩固地位,他不得不极力争取赢虔的支持,在实施变革之初,他也第一个去听取赢虔的意见。
公元前345年,秦国完成了很多的事情,军事上打败了魏国,收复了失地,政治上完成了迁都,从栎阳迁到咸阳,并实行了新的军政制度,经济上废除了井田制,实现了全秦度量统一。
可以说,嬴渠梁的地位完全稳固了,大哥赢虔对他的威胁越来越小。可是,威胁小,并不等于威胁不存在。
秦国变革的成功,是以损害旧贵族利益为前提和代价的,他们推行“军功授爵”制,就打破了旧贵族的权力垄断,推行“经济改革”,就损害了旧贵族的切实利益。
为了这些利益,他们自然要舍弃国家大义,想尽办法拼命一搏。
如何搏呢?赢虔,就成了他们这些旧贵族最大的靠山和旗帜,只要他们赢得赢虔的支持,想办法除掉嬴渠梁,将赢虔推上去坐那个国君鸟位,那么他们的利益是可以重新挽回的。
变革与旧贵族利益的矛盾,嬴渠梁不可能不知道,而他和大哥赢虔之间的微妙关系,他也不会因为地位得到巩固而忽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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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怎么解决掉这个问题呢?办法很简单,擒贼先擒王,打掉旧贵族们想要利用的旗帜。
赢虔犯新法后,或者他根本就没犯,被扣上“犯新法”的帽子后,嬴渠梁并没有杀他,而是割掉了他的鼻子。
已经无法用一个完整的面目去示人,赢虔自然就不可能配合或争取旧贵族夺权了,只能忍辱苟且。
那么,嬴渠梁为什么要让赢虔受到这样的耻辱,而不直接将他杀了呢?这里,或许有三个原因。
第一,他们是兄弟,血浓于水,嬴渠梁有些舍不得;第二,为起到震慑作用,不杀比杀了好,让旧贵族们长长记性、投鼠忌器;第三,杀了,就背负个杀兄的坏名声,不杀,可以留一个“仁义”的好名声。
只能说,嬴渠梁和商鞅的用心难免有些歹毒,而赢虔则有些委屈,一直被欺负。
顺便一说,太子犯事时,赢虔作为他的老师,确实难逃监管之责,可嬴渠梁作为太子的父亲杠杆炒股,难道一点儿责任也没有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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