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干完了,装修师傅老赵他们却发现,将活发包给自己的孙老板却开始“玩消失”,人找不到,钱咋办?老赵他们决定起诉,要求向孙老板发包工程的建筑公司“代位”偿还,付了自己的辛苦钱,能获得法院支持吗?
事情还要从2020年说起。当年4月,无锡一建筑公司中标了当地一装修改造工程,之后与孙某,也就是老赵他们认识的孙老板签了“转包协议”,将项目中的水电安装部分交由孙某负责。之后,孙某又找到了老赵他们,将活转包给他们干。因为不是第一次合作,行内这样的情况也不少,老赵他们没多想,也就接了。
到了当年10月份,相关的装修改造工程竣工,建筑公司支付给了孙某部分工程款,孙某又将其中一部分付给了老赵,但之后,就没有再继续支付。糟糕的是,等后续老赵他们再联系孙老板要钱时,发现对方的电话已打不通,且人也找不到,处于“失联”状态。加上孙老板其实也是挂靠单位然后个人揽活,所以人不见了,钱也很难有着落。几番努力寻人未果,老赵他们决定起诉,要求发包的工程公司“代位”还钱。
老赵和孙老板的聊天记录。(图片来自卷宗)
无锡市滨湖法院审理后认为,建筑公司与孙某签订的分包合同,孙某与赵某之间存在的转包合同关系,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。但案涉工程已竣工,相关方面也未提出质量异议,故老赵师傅他们有权就其实际施工的工程主张工程款。因孙某与建筑公司均无证据证明孙某曾积极向建筑公司催要工程款,故老赵师傅以孙某怠于向某公司主张权利为由,代位孙某向某公司主张本案工程款,于法有据,应予支持。
最终,法院判决扣除建筑公司已付给孙某的工程款后,就结欠孙某的工程款向老赵师傅他们承担付款责任。最终,老赵师傅他们顺利拿到自己的辛苦钱。
案件审理法官朱光烁接受记者采访时称,在此类转包人、违法分包人怠于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案件中,实际施工人不仅承担支付其工人工资以及材料款的压力,而且还面临向转包人催讨不到工程款的风险。而允许实际施工人代位转包人直接向发包人主张欠付工程款,无论从法律依据上还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方面,都属合情合理。
朱光烁法官还表示,近年来,房地产相关建筑工程纠纷中,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怠于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甚至失联的案件多发,一方面造成实际施工人利益损失,容易造成工程质量问题,长远不利于企业经营发展,也涉及公共安全;另一方面,也易影响农民工工资发放,间接损害农民工基本权益。结合如今房地产市场的现状,建议相关行业公司还是要加强工程承包合规。“从社会整体来说,通过法律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,也是我们一个重要的考量!”
扬子晚报/紫牛新闻记者张建波实盘股票杠杆平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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